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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

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事局获悉,自2004年起,厦门市将对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度,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,须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后,方可参加评审。另外,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。

据了解,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将采取开卷笔答方式,考试科目为《高级会计实务》,主要考核运用会计、财务、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、政策法规,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、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。

200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报名时间为4月23—24日,报名地点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(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),考试时间为9月5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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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http://news.esnai.cn/2004/0405/10902.shtml